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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教先驱,人居环境优越;
实名事业编制,有竞争力薪酬待遇,一流平台保障;
学院历史悠久,区位优势突出,学科特色鲜明。
广西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的源流是创办于1937年的广西大学经济学系,首任系主任是中共“一大”代表、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李达先生。2021年,依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广西大学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成立。2024年,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托广西大学设立中国—东盟经济学院。广西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东盟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合署。
学院以“应用经济学”和“区域国别学”(新筹建)两个学科为基础,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金融学、国际商务、保险专业硕士学位点,开设有当前全国唯一的边疆经济学和特色鲜明的中国—东盟与国别经济两个研究生招生方向。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三个本科专业全部入选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计划。
学院以“东盟、边疆经济”两大特色为引领,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东盟金融理论与实践、国际贸易与区域经济、边疆经济与区域治理、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建有中国—东盟区域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大学智库联盟、中国边疆经济研究院、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等系列平台支撑,与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并轨运行,打造扎根中国、面向东盟的杰出经济学人才高地、经济学研究和智库服务基地。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支持政策
01高层次人才
岗位名称
基本条件
支持政策
领军团队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具备战略科学家的能力素质,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力;视野开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赶超一流水平。
1.学校年薪100万元起,另有学院个性化补贴(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方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40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
学科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能够带领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1.学校年薪70万元起,另有学院个性化补贴(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方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20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
学术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能够创新发展学科某个学术方向并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1.学校年薪60万元起,另有学院个性化补贴(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方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15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
8.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优秀青年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能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学术业绩。
1.学校年薪50万元起,另有学院个性化补贴(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方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10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
8.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02教学科研人才
岗位名称
基本条件
支持政策
教授(含预聘)
1.具有博士学位。
2.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8周岁。
3.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突出,能够取得创新性高水平业绩,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教授。
1.年收入不低于61万元(基础年薪35万元、博导津贴2.4万元,学院人才补贴15万,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6.8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校内低价格(每平方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
3.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30万元。
5.安置配偶工作(不含预聘):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副教授(含预聘)
1.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2周岁。
3.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创新思维活跃,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副教授。
1.年收入不低于45万元(基础年薪26万元,学院人才补贴13万,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4.7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校内低价格(每平方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
3.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25万元。
5.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助理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潜力较强,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
1.年收入不低于36万元(基础年薪21万元,学院人才补贴10万,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3.9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校内低价格(每平方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
3.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20万元。
5.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二、其他支持政策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经申请给予每人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招生资格:引进人才均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高层次人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副教授、助理教授如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可指导博士研究生(第二导师直接指导)。
3.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8万元,连续补助3年。
4.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100万元。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30万元。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三、招聘范围
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统计学等二级学科下设专业及区域国别相关方向人才。
四、应聘材料及联系方式
常年受理人才岗位申请。请登录广西大学官网首页“学校公告—人才招聘”(***info/1364/***)下载岗位申请表,填写并将个人简历和申请表发送到学院联系邮箱(jjxyrezp@***)和学校人力资源处邮箱(tpk@***)。
联系人:黄老师,杨副院长
固定电话:0771-3186687,0771-4864253
手机号码:15578292631,15578995205
电子邮箱:jjxyrczp@***
五、伯乐计划
对推荐并协助成功全职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的伯乐进行奖励。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info/1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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