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中国绿城、全国文明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以工为主,以水为特,水电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职学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获得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A类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称号,享有“广西水电黄埔军校”“水电人才摇篮”等美誉。
学校分为长堽、里建、大沙田三个校区,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56个专科专业、5个联办本科专业,覆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23200余人。拥有国家重点专业4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13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领航,全国模范教师、部级科技英才领衔,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广西卓越学者和广西技术能手、广西水利首席科学家、广西TRIZ创新方法首席专家领军,由“名家+名师+名匠”组成的高水平教师团队,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双师队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高层次人才8名。招聘岗位详见《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所需要条件,所需条件的计算时间节点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引进政策
(一)经考核符合学校引进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可享受引进费(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如下:
人才 类别 | 人才条件 | 待遇 | |||
岗位条件 | 学科类别 | 编制 | 安家费(税前) | 科研启动 经费 | |
领军 人才 | 博士,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称号、曾获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名(或银奖)及以上名次、曾做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名(或银奖)及以上名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 | 不限 | 实名编 | 60-80万元 | 50万元 |
专业 人才 | 博士+正高 | 不限 | 实名编 | 50-60万元 | 30万元 |
骨干 人才 | 博士 | 工科 | 实名编 | 40-50万元 | 20万元 |
其它 | 实名编 | 30-40万元 | 15万元 |
(二)无高级职称的博士到校工作的三年内可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待遇。
(三)入职后可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申请成立工作室,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四)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学校可视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并协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
(五)符合广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准购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我校危旧房改住房1套。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可随时报名应聘)。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支撑材料(附件4)以及近期免冠电子寸照(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其他邮箱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设定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2024年下半年公招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如:01+专业教师1+张三+2024年下半年公招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
2.报名材料的原件审验安排在考核当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所提供扫描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审验。原件验证后返还应聘者。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者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771-2085100,电子邮箱:gh@***。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廖老师,0771-208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