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宁市江南区教育队伍建设,促进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优质发展,根据《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精神,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教研室主任、幼儿园园长等共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教研室主任、幼儿园园长等共10名(实名编制),具体如下:
(一)小学教育集团校长2名;
(二)小学校长1名;
(三)中学副校长2名,小学副校长2名;
(四)城区教研室主任1名;
(五)公办幼儿园园长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师德高尚,立德树人,爱岗敬业。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校长的年龄在50周岁(1971年4月23日后出生)及以下;招聘副校长、教研室主任、幼儿园园长的年龄在45周岁(1976年4月23日后出生)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4月23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小学教育集团校长、小学校长的岗位要求
1.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有担任县(区)级及以上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或副校长3年及以上经历。
2.教育理论和管理能力: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曾获得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类奖励。
3.教育科研:主持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论文、出版专业学术著作。
(二)副校长的岗位要求
1.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有担任县(区)级及以上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副校长或中层正职(分管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教育理论和管理能力: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类奖励。
3.教育科研:主持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论文。
(三)教研室主任的岗位要求
1.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教师及以上;有地级市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及以上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任职经历,或曾任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或曾任县(区)教研室主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招聘:国务院、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县(区)教研室主任。
2.教育理论和管理能力: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教育教学成绩或教育科研管理效果显著,曾获得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类奖励;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出版专业学术著作;指导教师在地级市及以上教学比赛、科研评比等方面获奖。
(四)幼儿园园长的岗位要求
1.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级教师及以上;有担任地级市及以上直属公办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3年及以上经历。
2.教育理论和管理能力:有较先进的幼儿园教育管理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在学前教育发展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曾获得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奖励;参与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7.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13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可网上、邮寄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下载填报《南宁市江南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另附简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jnqjyjrcyj@***。
(2)邮寄报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南宁市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三楼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0313室),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报名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3)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材料到江南区教育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行政中心A座0313办公室)现场报名。
(4)报考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南宁市江南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④教育教学类奖励证明材料
⑤职称证书
⑥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注:②-⑤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告知。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年龄、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22日。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
五、考核
考核分为专家评议、现场答辩、组织考察三个环节。专家评议和现场答辩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每项分别以100分计。通过专家评议和现场答辩计算取得的分数,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
(一)专家评议。由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资格、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课题研究、论文著作、带头引领、示范标杆、获奖情况等各项佐证材料进行评议,量化打分。
(二)现场答辩。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能力。由评委对应聘人员答辩中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
专家评议和现场答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家评议分×40%+现场答辩分×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现场答辩分数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未达到考场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齐、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确认有失信、涉毒吸毒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组织考察结果择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的组织考察差额人选中递补进行体检,若无差额人选,则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专家评议和现场答辩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结果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书。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确定为聘用人选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并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一)安家费。本次聘用人员中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安家费补贴标准为25万元/人,分五年拨付,每年5万元/人。
(二)租房补贴。本次聘用人员及配偶在南宁市区内名下没有住房的,可享受租房补贴1500元/月,补贴年限为5年。
(三)优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江南区入学问题。
(四)配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不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新人新办法”后勤控制数人员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职工的,符合调入条件的,视城区编制空缺情况,优先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次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江南区服务的时间不得少于五年,未满五年而提出或要求解除合同(含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从离岗之日起停止发放安家补助、租房补贴。同时全额退回江南区政府已发放的安家、租房等补贴。
(六)本次聘用人员适用江南区级多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按“从优从高”的原则,第八条款(一)和(二)补贴只能选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九、相关事项提醒
(一)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江南区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答辩的所有人员必须提供现场答辩前14天内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现场答辩。
(五)联系方式:0771-4887916,监督电话:0771-4828240。
南宁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南宁教师招聘网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查看附件
打开微信“扫一扫”